
2月28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召开《四川省档案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情况专题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并讲话。
会上,省档案局局长陈念芜就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特色亮点等作了详细介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立法审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的具体条款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针对性的修改建议。

彭琳对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做好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业,开展档案领域地方立法十分必要。
彭琳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存史、资政、育人根本任务,通过立法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加强档案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切实为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系统思维,充分吸纳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档案馆馆长喻在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