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贡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自贡市人大常委会介绍了条例草案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立法审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具体条款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对条例草案制定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坚持科学立法,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城市规划、交通综合治理、智慧城市建设等多领域需求,注重与上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衔接,确保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前瞻性、协调性。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老旧小区停车难、停车场规范化和智慧化管理水平不足等突出问题,细化配套措施,厘清部门职责,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坚持民主立法,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立法过程成为凝聚民心、汇聚民智的过程。要立足自贡城市特点和现实发展需求,在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停车资源拓展等方面探索创新,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贡献“自贡智慧”。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自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豹、副主任吴兰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