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介绍了修正草案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修改特点等。与会人员围绕具体条款开展交流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指出,此次条例修正全面对标新修订的立法法、四川省立法条例,坚决贯彻落实立法领域改革要求,对眉山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提升立法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他强调,要严守法治统一要求,全面对标上位法,筑牢地方立法制度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补齐短板弱项,又固化经验做法,切实为依法立法提供有力支撑。要立足本地实际,健全完善高质量立法制度机制,为推动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