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2日、23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分别研究《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修订草案)》《内江市石窟石刻保护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甘孜州、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介绍了两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立法审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法规草案具体条款深入研讨,提出针对性修改建议。
彭琳指出,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事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助力层层压实防灭火工作责任。要坚持预防为主,聚焦源头管控,推动健全完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规范火灾处置标准,实现科学、安全、高效扑救。要推进智慧防护建设,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赋能,以法治方式推动防灭火工作向科学驱动、技术赋能转型。
彭琳强调,石窟石刻保护立法要严格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要求,把握好保护与区域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要坚持分级保护、分类管控原则,划定合理利用边界,牢牢守住石窟石刻本体及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底线。要健全参与机制,完善配套激励举措,引导多方力量参与石窟石刻保护,推动构建共建共治的文物保护格局。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