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议专题 > 常委会会议 > 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守土有“法” 守土依“法”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时间 2022-10-08 来源 “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
[ 字号大小:]

  土地稳,人心定。坚定不移推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土壤很关键!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党中央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对水、大气、土壤等的污染防治力度,着力推进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近年来,四川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美丽四川建设,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由于我省仍处于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的交织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全面有效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切实解决我省土壤污染防治面临的具体问题,出台一部具有地方特色可操作的法规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2022年9月29日,《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01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专门立法的形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介绍道,“我省土壤污染防治面临起步晚、底数不清、基础薄弱等问题,相关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需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

  紧贴立法需要,我省积极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省人大城环资委积极会同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通过大量走访、调研、考察等,广泛听取部门、企业、基层代表建议意见,形成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借鉴外省立法经验,条例草案内容总体可行。”省人大城环资委在条例草案审议意见中如是说。

  据悉,条例草案共6章64条,包括总则、预防和保护、管控和修复、保障和监管、法律责任及附则。条例草案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为统领,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和“住得安心”为出发点,立足于解决好四川“管”“控”“治”“执”四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在防治和保护方面,对我省矿产资源开采、重金属、农业投入品、页岩气开采、特殊行业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明确。

  在风险管控和修复方面,根据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不同类型土地的特点,设置不同的制度和措施。

  在保障和监督方面,规定了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挂牌督办、信用体系、投诉举报等措施,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力度。

  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三方、企业、个人违反禁止性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除了行政责任外,还与民法典相衔接,增加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为加强农用地保护,建议将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中‘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堆存到农田’,修改为‘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堆存到农用地’。”

  “建议根据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对条例草案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修改和完善……”

  分组审议会场,与会人员纷纷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条例草案不断细化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建议,强化统筹,积极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完善条例有关规定,确保条例按时按质出台。”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