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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第三次提请审议有新亮点

以法治力量畅通职业教育良性循环

时间 2024-04-08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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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是该条例草案第三次提请审议。条例草案三审稿有五大新亮点。
 
完善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调研意见提出,交流合作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应当完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是条例草案的重要内容,条例草案三审稿为此增加规定:“完善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帮扶交流等机制……” 
  职业教育也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以扩大国际视野。条例草案三审稿为此增加规定:鼓励职业教育领域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

职业技能竞赛含金量大增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调研意见提出,应当统筹配置教育资源,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拓展职业学校教育的实施主体和参与方式;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并为优秀选手提供晋升通道。
  为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条例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终身职业教育。” 
  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将在地方法规中得到确认,条例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对在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等次的选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畅通职教生升学通道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调研意见提出,应当进一步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畅通职业学校学生升学通道;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为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条例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增加职教高考中的本科招生计划,优化招生结构”和“支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开展职业教育评价评估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有推动作用。条例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组织或者委托行业组织、企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评估,编制年度质量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开展工学结合培养人才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调研意见提出,应当支持校企联合招生、工学一体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条例草案三审稿为此增加规定:“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开展人才培养。支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通过企校双师带徒等方式对企业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调研意见提出,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重视并发展技工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条例草案三审稿采纳上述意见,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夯实办学基础,完善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扩大高技能人才培训规模,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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