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以6章38条的体系化设计,着力推动行业向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为筑牢建设安全底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绿色智慧双驱动 低碳城市启新篇
条例将“绿色低碳”与“数字智能”深度融合,彰显立法前瞻性。条例明确“推广大数据、建筑信息模型、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推动勘察设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相关规定将助力加速BIM技术在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推动实现从“二维图纸”向“三维数字模型”跨越。条例第7条将“绿色建材产品”纳入政府推广目录,体现了从源头推动建筑业绿色转型的立法导向。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在总则中单独设立相关条款,明确“支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创新发展工程建设新模式”,为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创新实践提供制度保障,将有力推动建筑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方向发展。
织密勘察监管网 筑牢质量安全墙
条例以全链条思维强化质量管控,构建起严密的监管网络。条例第18条明确“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赋予勘察设计单位拒绝权,为勘察设计单位独立行使专业技术判断提供了法律保障。第26条明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批准或者审查”,有效防止随意变更设计带来的质量隐患。
此外,条例第28条新增对“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未按照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相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信用监管优环境 数据赋能强治理
条例创新监管机制,着力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转型。
条例第30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规定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情况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改变传统“一刀切”的监管模式,有助于实现“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的精准监管。条例第32条明确“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统计报告制度”,为行业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同时,条例第31条规定“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本省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企业基本信息”,这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创新举措,既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又增强了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条例的实施将推动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深度融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