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一、巴中市巴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82名;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42名;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322名;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26名。
二、巴中市巴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7名;
巴中市恩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7名;
广安市广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5名;
广安市前锋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