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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宗教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时间 2011-11-29 来源 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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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改实施后,全省宗教事务更加有法可依,法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如普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宗教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宗教事务管理迈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宗教界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宗教工作的依法、有效开展,为促进全省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存在的问题,如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宗教执法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宗教团体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
  为此,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县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宗教房产问题解决;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建设;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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