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奖励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耕地保护基金制度。这是记者从5月25日举行的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悉的。
受省政府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彭琳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我省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情况。据统计,到2010年底,全省耕地保有量实际达671.4万公顷,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为521.8万公顷。
鉴于我省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奖励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推行耕地保护基金制度。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在19个市(州)的100个县(市、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