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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立规矩”

时间 2012-03-12 来源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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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达州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全面印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该《工作规定》分为总则、办理职责、办理原则、办理程序、网上办理、办理制度、组织领导等内容。在职责范围上,既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予以办理,还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建议予以办理。在办理原则上,明确了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在办理程序上,明确了交办、承办、答复和总结四个主要程序。在办理方式上,突出了利用“达州市人大代表建议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在网上进行交办、签收、办理、答复和公开等工作,以提高办理时效和透明度。在制度保障上,建立了政府督查通报、与交办单位和提建议代表召开联系会议、意见反馈和绩效考核等制度。为保障《工作规定》有效贯彻实施,还配套出台了专门的《考核办法》,就代表建议办理的绩效考核作了富有较强操作性的详细规定,对工作责任落实、办理时限、办理质量、意见反馈、跟踪落实、综合评价等关键环节进行量化打分考核,其中办理质量考核分值占到总分值的50%。此外,《考核办法》还设定了3类加分情形和2类扣分情形,以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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