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城饮用水安全专题询问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室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县城饮用水安全相关的各个方面对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环保局、水务局、监察局、海事处、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询问的主要内容包括: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砂石转运站的搬迁问题、政府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的主要措施、针对饮用水保护区内采砂石的执法问题、规划建设食品养殖场的环保制度等13个问题。
会议强调,专题询问权是人大法定的监督权,依法行使专题询问权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形式。通过本次询问会要切实解决四个问题,即饮用水源地取水点的安全;加强对企业治污监管,督促企业达标排放;环保局每月公布一次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接受市民监督;严格控制取水源内采砂石和在取水源周边养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