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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对15个单位财政预算执行实行重点监督

时间 2012-04-18 来源 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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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确保2012年度财政预算落到实处,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和《邻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今年,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对该县公安局、民政局、九龙镇等15个部门(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实行重点监督。
  据了解,重点监督的内容包括:县财政部门下达各单位2012年度收入(含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有无擅自减征、免征、截留和挪用预算收入的现象;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重点监督县财政部门批复各单位2012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重点监督预算支出执行是否符合预算编制确定的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监督方式主要采取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督,同时,责成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对预算执行中严重违纪违规的,将采取启动特别问题调查、询问、质询等方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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