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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

时间 2012-07-09 来源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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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联系群众有章可循了。”学习完《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巴中市人大代表、南江冶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王莉平很高兴。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在近日出台的办法中明确了活动载体和目的:代表通过开展“听民声、解民忧”、“思发展、谋跨越”参政支招和“挂、包帮”活动,每年至少为群众办一件好事实事,进出一条建议,反映一个问题。成果转化是增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办法规定,代表反映群众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应及时交原选举单位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处理,可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人事代表工委负责跟踪督办,承办单位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回复代表,并抄送人事代表工委。
  为加大推动力度,办法还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交流经验座谈会;定期编发简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要报告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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