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根据《监督法》和《西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履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西充县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3月中旬至3月底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此次考核的对象是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考核内容包括学习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贯彻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及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所列议案及县人大代表所提批评、建议和意见的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工作绩效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
四个考评组将通过深入考评对象所在单位查阅相关资料、与部分干部职工座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开展民主测评等方式对201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履职情况评价意见书》作为履职测评的评价参考。最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履职测评大会,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考评对象进行测评。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将测评结果报县委,同时将测评结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工作情况的民意调查结果一并反馈给被评议对象,并要求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