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近日,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成都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及都江堰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人大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定》共有十条,分别从严格上下班纪律、严禁公车私用、改进检查视察、精简会议活动、改进文风、简化接待工作、节俭办公、做好信访工作、节俭办婚丧喜庆、严格请销假制度等十个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制定人大“十条规定”,既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也是本次教育实践活动都江堰人大机关的“自选动作”;人大“十条规定”的实施,必将进一步促进人大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必将进一步把都江堰人大机关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民意机关、代表机关和服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