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作新《预算法》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赖庆润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计划预算审查联络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财经(预算)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员、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专题学习。
新修订的《预算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修改预算法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人大加强对政府全口经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预算的全面公开等内容作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会上就如何学习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提出要求:要学通吃透精神实质,各级各部门自觉加强学习,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监督和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理财、依法管财,切实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要全域宣传,提高全社会“知晓率”和“掌握力”,各地人大常委会将其纳入法制讲座的“必修课”,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求真务实推动落实,各级政府、财政及有关部门在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要细化预算编制、严肃预算执行,各部门要分清“公”“私”,做好“取”“舍”,坚持原则,不徇私情,顾全大局;全市各级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要敢“督”敢“管”,为人民盯紧“钱袋子”、看好“家底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庆润强调,学好用好新《预算法》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通过人大、政府和各级部门共同努力,让这部法律在广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