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接受任命,向宪法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2014年12月17日,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仪式的决定》,决定凡经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当选或通过任命后正式就职时公开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结合实际制定宣誓誓词,12月17日,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举行新任命1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宣誓仪式,全体人员面对庄严国徽,手捧宪法进行庄严宣誓。通过宣誓,强化宪法的权威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时刻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激励国家工作人员为人民的利益不懈奋斗,并将内化为对宣誓人的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