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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沿口镇人大制定人大代表“3451”履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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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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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厘清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责任,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提高代表履职实效,3月12日,武胜县沿口镇人大主席团出台了《人大代表“3451”履职责任制度(试行)》,即每名代表每年出席镇人代会、列席主席团会议或参加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监督活动不少于3次;每名代表每年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不少于4次;每名代表参与代表联系群众“五个一”活动(每季度一次集中走访群众,每年度为选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结对帮扶一户贫困群众,至少参加一项监督活动和至少提一条建议);每位代表每年到选区向选民述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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