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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人大通过向宪法宣誓决定

时间 2015-03-16 来源 都江堰市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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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都江堰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决定》。为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行为,依法办事,激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不懈奋斗。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凡是依法由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在本次人大常委会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此《决定》。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参加并通过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行了任前陈述的12名新任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现场集体向《宪法》宣誓,宣誓人员面向国徽、面向宪法,紧握右拳,庄严宣誓:“我接受任命,向宪法宣誓: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恪尽职守,依法办事,求真务实,廉洁从政,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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