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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人大2015年工作聚焦三大亮点

时间 2015-04-08 来源 纳溪区人大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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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015年工作要点,全面贯彻省委以【2015】5号文件转发的省人大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努力实现“在实施监督上有突破性提升”的目标。
  在今年常委会工作内容安排上,既注意尊重广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又注意回应群众关注的环保、旅游、水利和农村出行等热点难点,还努力实现与上级人大工作的衔接,突出三大亮点。
  一是增强宪法意识有具体措施。把宪法的学习贯彻作为依法治区实践的重点,将人大任命的干部依宪施政、依宪司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实施向宪法宣誓、任期述职等办法。二是加强监督工作有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一府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制度,现场回答常委会会议询问;改进常委会审议方式和审议、评议意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对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督促承办部门逐条报告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坚持对审议意见、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适时运用询问、质询等形式,丰富监督手段;突出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计等全口径、全过程的监督;高度关注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总额控制、农村道路建设和小客运运行管理等民生工作;开展林业工作专项评议、环保法执法检查两大监督重头戏;着力开展检务公开、法律援助等司法公正监督。三是加强代表工作有新举措。以调动代表履职激情,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目标,着力开展扩面邀请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视察调研、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组织开展区级有关部门向市、区人大代表通报情况活动;组织代表认真向选区选民述职、常委会主任双月10号接待代表活动;着力抓好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区人大
  各委室归口督办和办理协调面商,抓好听取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专题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完善“代表小组征求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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