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快推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逐步形成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珙县人大常委会着力构建四大机制,建立多项制度兼容的代表联系群众框架体系,促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科学规范。
第一,健全完善联系沟通机制,搭建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一是坚持实行人大代表公示制度。将代表的姓名、照片、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制作成告示牌,在原选区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及时向代表反映社情民意。二是完善代表定期走访选民制度。每名代表每月要结对联系贫困户、残疾户、低保户、信访户、留守户、计生户、产业户、一般户、先进户、干部户等10户以上,每年全覆盖走访联系选民一次以上。三是完善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制度。代表以代表小组活动室、原选区的村(社区)办公室为平台,每月开展定期接待选民活动2次以上,做到耐心倾听群众诉求,认真记录并及时分类处理。四是建立民意收集分类处理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收集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归类、分析、提炼,填写好代表建议登记表。五是建立民意回复反馈机制。代表及时将有关承办单位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通过点对点(如电话、短信、邮件等)或面对面(如上门回访、召开情况通报会等)等形式告知群众。六是建立小组集中活动机制。代表小组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视察或调研活动,形成专题报告,送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交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对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向代表反馈。
第二,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代表联系群众的履职行为。一是完善代表述职测评制度。代表以多种形式将联系群众等履职情况向原选区选民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每年12月底前通过召开选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二是建立代表履职登记阅存制度。代表做好履
职记录,全面反映履职情况,原选区选民可询问查阅。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小组应当积极组织代表活动,加强与代表联系,指导代表做好履职记录。三是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办法。各代表小组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办法,做到联系群众不懈怠,依法履职展风采。
第三,健全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提升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水平。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设立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处,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立代表联络办公室(与乡镇人大办合署办公),各代表小组建立活动室,实现代表联系群众服务工作的全覆盖,夯实代表联系群众的组织基础。二是强化履职保障。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提升代表素质,同时,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主席团通报工作制度,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三是强化阵地保障。把代表小组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作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使 “我当代表为人民”有阵地,“群众有事找代表”有去处。四是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按照代表法及四川省代表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保障代表活动经费。乡镇人大主席团加强监督,各代表小组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强化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督办。一是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交办、接办制度。明确建议交办、接办方式、办理程序、时限、答复方式及满意度反馈。对县、乡镇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网站和乡镇公开栏予以公开。二是完善“四公开”“三回访”“两督办”机制。即,将提建议代表姓名公开、建议内容公开、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公开、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承办单位办前、办中、办后分别回访人大代表,督办单位定期回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分别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进行抽查回访;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三是完善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乡镇人大领导重点议案建议挂牌督办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与县和乡镇有关承办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跟踪办理,并通过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媒体报道等形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健
全议案建议通报制度。完善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办法,对领衔提出优秀议案建议和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对办理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予以批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