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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人大常委会强力督促《社会保险法》全面实施

时间 2015-06-16 来源 开江县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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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为了全面了解全县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情况,开江县人大常委会第24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前,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来领相关委室,深入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私营企业等,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要是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征缴、社保基金的监管等情况以及推进实施社保法中取得的成效,并对实施过程产生的问题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设。
  常委会上,组成人员对县人民政府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对全县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社会保障能力逐步提高。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法》在全县深入的贯彻实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审议意见:
  提升社会保险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私营企业主和职工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社会保险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规范社会保险行为。一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防范套取、骗领社保资金。二是规范被征地农民参保流程,精简办事程序,切实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三是做好我县原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公务员)试点养老保险工作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一是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中调剂富余人员充实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把社会保险工作必需的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完善业务设施,确保县、乡社保服务平台正常运行和信息采集及时、准确、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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