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2日达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发展终身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决定》,首次对全市发展终身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并将每年10月第二周确定为本市全民终身教育活动周。
《决定》规定,全市终身教育工作以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将多措并举,构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教育培训,社区教育,乡村教育,终身教育全覆盖体系;依托市、县(区)电大为主体,建立各级各类终身教育平台,形成多层次、开放型、长效性、覆盖城乡的学习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利用厚重的巴(賨)文化、红军文化等各种地方文化资源,发挥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元九登高节、巴渠大讲坛等品牌活动效应,切实搭建有利于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各类载体。
《决定》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将终身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终身教育工作。应将终身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经费同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终身教育事业有序有效开展。为保证《决定》的实施,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内开展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评估通报情况,对在终身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决定》的出台,对于提高全民素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建设幸福达州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