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德阳人大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和效率,促进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积极在宪法法律框架内进行探索和实践,务实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一、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
针对人大常委会对所任命地方国家工作人员任后监督较为薄弱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履职监督试行办法》,建立了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测评的工作制度。在年初常委会议上,现场听取3-5个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年度履职打算,次年听取他们上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在会上对市政府全体工作部门负责人提交的述职报告和履职打算进行审议,对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委、通报市政府,履职打算还在新闻媒体摘要刊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这项工作开展三年多来,实现了人大常委会任免权和监督权有机衔接,对于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增强政府部门负责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促进其依法推进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常委会还将进一步规范报告和测评的形式与内容,切实跟进对部门负责人日常履职情况的监督,在此基础上,探索将人大选举的“一府两院”领导人员和常委会任命的“两院”工作人员纳入监督范围,让这项监督创新更好发挥作用。
二、创新形式,规范运作,建立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
针对乡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执行职务存在的非常态化、缺乏平台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指导支持广汉在乡镇建立代表小组工作室的创新实践。其工作模式是: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立代表小组工作室,每周固定半天或一天对外开放,将本乡镇人大代表和驻本乡镇的县级人大代表统一编组,每次安排3名左右代表出面接待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进行登记梳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值班代表负责进行宣传解释或请专业人士给予解答,但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代表可就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交乡镇政府办理;对于其他问题,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归纳汇总后向乡镇政府或其他方面反映。乡镇政府办理情况,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或人大代表及时向群众反馈。
这项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和示范建设基础上,2016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工作室全覆盖。自建立运行以来,工作室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及时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方面问题,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常委会还将持续跟进调研、指导工作,促进各县(市、区)、乡镇人大因地制宜完善工作室建设,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乡镇人大工作。
三、提前介入,代表参与,加强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
针对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存在的不全面、不同步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以实施修订后的预算法为契机,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体系,通过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从预算编报到决算审查批复的全过程、全口径监督,有效压缩调整预算的弹性空间。同时,进一步创新方式,深化部门预算审查。从2015年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始,组织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对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预算进行专题审议,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扩大代表对监督政府管好“钱袋子”的参与度,有效促进预算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代表审议市财政预算草案打下坚实基础。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有效促进政府部门严格遵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厉行节约,保障 “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财政部门也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指导和审核力度,严把编报关,编制质量稳步提高,较好实现了预算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合理性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常委会将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强化对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切实监督政府管好“钱袋子”。
四、丰富手段,力求实效,不断改进和完善其他监督方式
针对监督工作存在的法定监督形式运用不充分,一些监督方式运用不够灵活,督促监督意见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不断丰富完善监督手段,力求监督实效。
一是首次启动专题询问工作。2014年和2015年,分别聚焦食品安全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正视现状、发现和分析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最终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是改进工作评议。将过去评议政府某个部门的工作,调整为评议市政府某方面专项工作,通过拓展评议范围,突出其针对性。2012年扎实开展了对市政府项目攻坚工作的专项评议,并首次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开展调查和评议工作,促进政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重大项目落地和顺利推进。
三是着力在促进监督结果落实上下工夫。以一抓到底的韧劲,督促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办理落实。2013年以来,常委会连续对市政府落实市区垃圾处理场扩容和超载超限车辆治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促进相关工作逐步推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常委会监督意见处理督办机制。坚持每年年初第一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建议意见制度,对监督意见的送交、反馈以及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满意度测评等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相关时限及工作要求,促进常委会监督意见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常委会将坚持把确保监督工作实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多管齐下,持续用力。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科学确定监督议题,有针对性使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夯实前期准备工作,提高监督意见质量;完善监督意见落实机制。针对市政府,督促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在“一府两院”每年报告常委会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基础上,加强跟踪问效,建立健全评议及测评机制,适时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有关部门进行询问或者质询,确保监督有力有效。
五、拓宽渠道,深化内容,积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针对群众对人大工作了解不多,参与不足,更缺乏监督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全程参与和监督人大工作的形式和途径。先后出台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的试行办法和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的试行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公民旁听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制度,并在常委会其他监督活动中逐步引入群众有序参与,力求人大的各项职权行使更多地倾听民声、吸收民智、体现民意。积极探索建立定期与公民座谈交流制度,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人大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常委会将继续探索完善代表和人民群众全程参与、支持、监督人大工作的形式和途径,切实保护、激发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在有序、有效的前提下,努力从监督议题建议、监督活动参与、监督结果评判等方面,为他们参与、支持、监督人大工作搭建更加通畅的平台,让人大工作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中,不断得到改进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