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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

时间 2017-12-27 来源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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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治大气污染,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2月14日,达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
  达州是农业大市,秸秆资源丰富。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秸秆剩余量逐年增多,秸秆综合利用相对滞后,露天焚烧秸秆比较普遍。露天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和亟须解决的问题。
  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利于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关乎民生,合乎民情,顺乎民意。
  该决定提出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建立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和多元化利用的新机制,促进秸秆资源化、产业化。
  该决定明确了发改、农业、经信、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倡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和完善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明确禁烧责任,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网格化管理。
  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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