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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财经纪律 提高资金效益——巴中市政府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亮点多

时间 2018-05-21 来源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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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除抢险救灾、应急管理、政策性项目和市委市政府新增重点项目外,不随意安排预算追加。”为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检查预算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近日,巴中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市级各部门和经济开发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去年10月,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实施预算法取得的明显成效,针对“部门预算执行刚性不强、政府债务潜在风险增加”等问题,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管理、加强债务监督。

  市政府积极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此次印发的通知提出了“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强化支出管理、规范理财行为,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等措施,其中不乏亮点。一是严格遵循十九大关于预算制度的要求,对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推进绩效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二是支出管理更严格,要求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执行,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三是监督执纪力度大。要求财政部门对“三公”经费超预算、年度总支出超年初预算10%以上的单位实施重点专项检查;审计结果作为综合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把执行财经纪律的问题纳入整治“中梗阻”范围,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四是要求更具体,如“政府采购预算要应编尽编,并细化到集中采购目录子目”“除新设机构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一律不得新增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预算”,对行政经费中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出差、会议培训管理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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