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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大常委会以条例为准绳 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和活动管理

时间 2018-11-21 来源 雅安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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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提高雅安市宗教依法管理水平,11月6日至8日,雅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深入雅安市雨城、名山、汉源、荥经、宝兴、芦山等县(区),就雅安市对新修订《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学松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走访了永兴寺、金凤寺、龙佛寺、云峰寺、百丈天主教堂、雨城区基督教堂、邓池沟天主教堂等宗教场所,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召开相关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各县(区)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建议意见等情况。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条例》出台后,雅安市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及时组织统战、民宗干部、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乡镇统战委员等进行学习。各宗教场所也纷纷通过“法律进寺庙”、《条例》上墙、升国旗、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教群众的学习宣传,旗帜鲜明地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调研组认为,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了宗教界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氛围,为雅安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的业务素养,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宗教工作的能力。
  调研组要求,要加强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的自觉性。要注重增强包容性,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大力弘扬宗教文化。要始终坚持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宗教场所内部建设,增强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要以《条例》为准绳,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切实把《条例》精神落实到位,确保在《条例》规定范围内进行管理和开展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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