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射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企改制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情况报告。当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在汇报中提到,今年以来以有效处置、盘活14家企业的闲置资产时,与会同志纷纷为这项工作“点赞”。
2018年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在征集年度议题时,相关人大代表就将目光聚焦在了部分企业,特别是近几年的招商企业,针对企业运转困难而处于停产状态、资源长期闲置的情况,提出了加强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将该项工作列入2018年工作要点,并确定为主任会议议题。县人民政府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积极稳妥、依法推进全县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出台《关于盘活企业闲置资产的工作意见》,为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提供了政策支撑,做到了有章可循,稳步推进。同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国土、投促、城管执法、经开区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处置小组办公室,并成立专人专班,按计划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把“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四个一批”的办法来处理“僵尸企业”,即协商收回一批、依法起诉一批、解约退出一批、引导重组一批,将处置工作落实到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共同完成处置任务。处置小组办公室坚持每月一次工作总结会,对前期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享成功经验,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会商,制定工作方案、措施,推动处置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接下来,县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群智群力的作用,强化跟踪问效,密切关注僵尸企业依法处置工作进度,在实现“工业强县”奋斗目标中,进一步彰显人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