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紧扣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水土环境保护问题履职尽责。近日,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水土流失防治重点项目,听取了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汇报。
在高新区森泰垃圾处理填埋场,映入眼帘的是规范的场地设施、整洁的道路,从外观上看,整个垃圾处理场就是一座山林环绕、绿树成荫的景观山。“我们采用了“厌氧+膜处理+纳滤”的处理工艺,对渗滤液、沼气、地表水进行有效的疏导和处理,确保了达标排放。”泸州市环卫所所长徐前智介绍,“2016年实施封场工程后,又种植了草皮、花木进行绿化。但是封场以后,垃圾堆内的反应依然不会结束,我们将实施严格监控。”
据悉,自新《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泸州市各级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检查1600余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1154个,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074个,督促建设单位投资10.82亿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护,拦挡弃土弃渣2201.9万方,防治水土流失面积76.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取得的成效。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律意识,加大水土保持法宣传力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水土保持的浓厚氛围;要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好水污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能力,促进《水土保持法》得到更好地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