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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时间 2020-06-04 来源 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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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副主任及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锋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编纂历程、鲜明特色、主要内容等方面领学了《民法典》,并重点围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进行内容解读。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一是要强化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要主动融入到学习和宣传《民法典》的实际行动中,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民事法律规范,学会运用《民法典》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民法典》实施的监督。要充分运用专题询问、审议、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措施,聚焦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深入到全民普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开展《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及时提出建议意见,为推进民法典全面深入实施贡献人大力量。三是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做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自觉学习、带头遵守《民法典》,进一步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界限。要主动参与社会生活,充分运用身边的民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主动参与群众工作、广泛收集反映社情民意,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调督促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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