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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大:又见水清鱼儿跳 人大决定显成效

时间 2022-08-23 来源 泸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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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1年9月1日施行已近一年,贯彻落实情况如何?日前,曾亲手按下表决键的泸州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深入境内长江干流,沱江、赤水河、龙溪河、永宁河、濑溪河等流域开展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决定》在泸州市贯彻实施情况良好,宣传积极,措施有力,人防技防加强,各地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多次拍到鱼群“戏水”的镜头。

 

 

镜头一:长沱两江来了位“宣传员”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提醒您,本区域禁止捕鱼,请市民朋友们遵守《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

  位于长江、沱江交汇处的江阳区馆驿嘴,是稀有鱼类保护水源区域,这里绿树成荫洁净美丽,是泸州人休闲散步的好去处。调研组发现,在江堤梯步处,竖起了一根高高的语音播报杆,人一经过,就会自动播放人大常委会禁捕决定、钓鱼管理办法等内容。语音播报杆上附有举报电话,市民可第一时间举报捕鱼行为。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科负责人王泽佩介绍,《决定》出台以后,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禁渔宣传,江阳区在全省率先设立了禁渔宣传语音播报杆,利用太阳能发电,每天早上8: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履行“义务宣传员”的职责。市民在欣赏美景、休闲娱乐的同时,也增强了水生态保护意识。

  调研了解到,江阳区共安装了16个语音播报杆,主要分布在滨江路、张坝桂圆林、百子图等临江地段。

 

镜头二:“飞行员”智慧护航显身手

 

  纳溪区境内永宁河水域上空,一架银色的无人机转动旋翼腾空而起,快速飞过江面。在执法人员的操控下,无人机沿着河岸进行空中水域巡逻。

  《决定》第八条明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提升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纳溪区农业农村局在重点水域利用空中无人机巡逻,通过高分辨率摄像机航拍并回传实时画面,执法人员扫描二维码,看手机视频就能对水域内的涉渔违法行为进行实时跟踪。哪怕是夜间、雾天能见度不好的情况下也能拍摄取证,获取高清监控画面,远程喊话可以在第一时间对涉嫌违捕捞的船舶进行有效制止。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感叹地说,“原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主要靠群众举报和步巡船巡抓现行,执法人员疲于奔命,防范效果也不太好。相比传统方式,无人机巡逻精准快捷,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调研组指出,“要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等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无人机侦查取证的成果要第一时间共享给水务、海事、公安等部门,加大联动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镜头三:美酒河畔多了群“守护者”

 

  古蔺县太平镇,潺潺流淌的美酒河——赤水河,碧水清波,像一条玉带蜿蜒向前。两位热心的村民,在县农业农村局水产专家的协助下,将一条长80厘米,重约8斤的野生“娃娃鱼”放生,让其回归大自然。调研组亲眼见证了这一幕。

  村民介绍,他们在河滩上发现这条有手有脚的“怪物”,赶紧联系了县农业农村局,经专家鉴定,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娃娃鱼”,符合放生条件。

  禁捕工作,关键在“人”。古蔺县强化禁捕工作,着重解决好“人”的问题。利用“禁渔宣传车”向沿河群众持续播放《决定》,在沿河街道及餐馆张贴禁渔公告,发放禁渔宣传单,与涉鱼餐饮、水产品交易经营户签订承诺书3000余份,周边居民生态保护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如今,爱护赤水河已成为沿岸群众共识,不少曾经的渔民,也加入了保护珍稀鱼类的队伍,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一河清水。市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邓永铸感慨地说:“出台《决定》,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护卫长江流域生态发展的决心和行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群众积极响应,各地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平时难得一见的‘娃娃鱼’等国家保护鱼类开始频频现身,说明生物多样性已逐步恢复”,他指出,市人大农委还将持续发力,定期不定期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跟踪监督《决定》落实情况,为抓好长江大保护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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