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四川省合江县人大常委会、贵州省赤水市人大常委会在合江县党政大楼二楼会议室签订了《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协作协议》,发挥人大力量为赤水河保驾护航。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及《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决定》和《条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决定》和《条例》落实落地。四川省合江县人大常委会、贵州省赤水市两地人大常委会经过多次调研、互动交流达成为保护母亲河贡献人大力量的共识,签订了《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协作协议》。
一、明确协作事项
一是加强《决定》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推动两地流域沿线各级各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决定》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营造两地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促进《决定》和《条例》的执行落实。督促两地境内赤水河流域沿线各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决定》和《条例》的实施意见或方案。督促两地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破坏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两县市法庭对破坏赤水河生态环境的案件快审快结。督促两地检察机关切实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
二、丰富协作方式
一是联动开展监督工作。两地人大常委会围绕《决定》和《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将涉及赤水河流域保护的重要事项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方式加强监督,督促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推动有关工作改进和问题解决。
二是联动开展代表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赤水河流域保护开展视察调研,提出建议意见,加强跟踪督办。对需要省级、市级层面支持的重大事项,两地应分别或联合组织区域内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以代表建议等方式向上反映。
三是联动开展调查研究。围绕赤水河流域保护重点工作和两地共同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两地人大专门委员会作用,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参考。
三、建立协作机制
一是建立专项工作会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就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至少会商一次,及时交流沟通有关情况,协商解决《决定》和《条例》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每年开展一次跨流域巡河活动,现场解决跨流域突出问题。
二建立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双方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保持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主要负责协调专项会议筹备、会议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落实、有关协作重要信息共享和双方协作机制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