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元市剑阁县翠云廊考察时指出,这片全世界最大的人工古柏林,之所以能够延续得这么久、保护得这么好,得益于明代开始颁布实行“官民相禁剪伐”“交树交印”等制度,一直沿袭至今、相习成风,更得益于当地百姓世代共同守护。这启示我们,抓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搭建好制度框架,抓好制度执行,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发展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蜀道翠云廊梓潼段是梓潼重要的自然文化遗产,具有巨大的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科普教育、研究利用、旅游开发等方面价值。全面抓好蜀道翠云廊梓潼段的保护和利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来川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
“我们来到这个古柏小微公园,看到“古柏王”和其他的一些柏树感到特别震撼,心情也特别高兴,我们大家要一起把这些古柏保护好,让生态更好,青山常在。”游客王强说到。
梓潼县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履职作为,就蜀道翠云廊梓潼段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开展了专题视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并赴剑阁等地考察学习,经反复讨论修改后,形成了《关于加强蜀道翠云廊梓潼段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决议》(草案),并于8月21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该项《决议》。
《决议》共8条,对保护管理的范围内容、落实专门保护机构、传承发展“交树交印”和“官民相禁剪伐”制度、依法打击破坏自然文化遗产违法犯罪行为、县乡人民政府定期报告保护管理情况、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方面予以明确,凝聚了蜀道翠云廊梓潼段保护管理的共识。
“下一步,我们计划成立古柏保护管理机构,认真做好古柏保护利用,借助多种宣传平台,加强蜀道翠云廊古柏区域文化交流。”县人大代表、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张祖正表示。
“及时作出关于加强蜀道翠云廊梓潼段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决议,是梓潼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方位守护蜀道翠云廊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立足人大监督职能职责,深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司法工作监督,聚焦《决议》内容落地落实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为蜀道翠云廊梓潼段保护管理工作贡献人大力量。”梓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飞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