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反复适用的文件纳入了备案审查范围,共计审查321件。为了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梳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研判备案审查工作短板,提出工作路径,不断推动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落地落实。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政治“方向盘”
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各类规范性文件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是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根本遵循,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探索前行。
强化政治引领。资阳市人大常委会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备案审查实践,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践行,转化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实际行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备案审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落实市委领导下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备案审查工作衔接会议制度,对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的156余件文件开展协同审查并提出审查建议136余条。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部署的各项任务,牵头推动宪法实施和监督有关工作。将规范性文件的政治标准作为审查的首要任务,每审一件规范性文件,逐一梳理文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循上位政策法律法规解释,认真判断分析是否与宪法法律相一致,是否同党章、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与同位党内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冲突,是否符合制定权限和程序等。
胸怀“国之大者”。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审查中牢牢把握政治标准,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一致。建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督办工作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指示要求,督促文件制定机关依法及时将涉及疫情防控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和审查,确保文件合法合规。为确保民法典在全市有效实施,开展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经审查,市人大常委会9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5部规章和321件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一致,继续执行;督促市政府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社会信用内容等方面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一体遵循,保证党和人民意志得到全面、及时贯彻。发挥备案审查“助推器”作用,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定备案审查重点,以高质量的审查助推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
夯实“备审”基础,实现监督环节“全覆盖”
近年来,资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等举措,夯实备案审查基础,确保国家法治一体遵循、协调一致。
坚持制度先行,构筑审查工作履职基石。2020年修订《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将市监察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的范围,完善了工作程序,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制度遵循;建立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推动县(区)人大常委会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和体制机制,将属于人大监督对象的“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督促市政府制定出台《资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坚持数字赋能,信息平台建设多点开花。资阳市人大常委会突出实用导向,集约利用现有系统资源,坚持两级人大信息平台“一体化”规范建设。完善平台核心功能,实现县(区)人大、一府一委两院所有规范性文件电子直报通道,实现电子报备全覆盖。2023年起,优化延伸备案审查平台服务保障功能,建成集短信提醒、智能审查、数据统计和资料分享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平台建设。
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资阳市人大常委会采取重点工作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创新工作群策群力、共同推进的模式,不断提升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专项报告全覆盖,强化了督导,确保如期完成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
着力增强工作实效,交出亮眼“成绩单”
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加大审查纠正力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
多措并举抓细报备,“全”的标尺更加明确。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从制度层面将“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同时,健全报备工作机制,严格报备流程和时限,统一报备文书格式,提升报备规范化水平。坚持主动查询、定期核对,对迟报漏报行为进行通报纠正。将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备功能纵向联通省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横向联通了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市“一府两院”,实现应报尽报。2017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21件,协助党委对156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
聚集合力强化审查,“实”的导向全面树立。资阳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主动审查、被动审查、专项审查等方式,推动审查更加扎实细致。建立健全文件审查会议和论证研究、咨询、第三方审查等机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参与,聚焦工作中易发、常发、频发问题,借助外脑,层层把关,提高审查质量。坚持“统专”结合,发挥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统”的作用和其他专门委员会“专”的优势,为审查质量上好“双保险”。
严格审慎督促纠错,“改”的成效充分显现。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分类纠错机制,严格依照纠错程序对合法性、适当性以及瑕疵类问题文件进行分类,采取“刚柔并济”方式,慎重研究处理,维护法制统一,及时处理公民审查建议件2件。对审查建议逐一登记,逐件研究;与审查建议人沟通,了解来自基层和各方面的真实声音,增强审查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出处理意见后,通过书面发函、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作出反馈。以研究处理审查建议为抓手,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对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符合不衔接的,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坚决予以纠正;对符合地方实际、惠及广大群众、促进改革发展且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允许先行先试。前移审查关口,应邀提前介入,对文件草案的合法性、适当性及技术问题进行把关指导,减少文件“带病”出台风险。制定纠错复核工作台账,通过纠错“回头看”打通问题整改“最后一米”。近几年来,协调政府自行纠正规章1件,致函纠正政府规章2件。
积极开展探索创新,“严”的常态基本形成。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审查涉及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性文件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将9部地方性法规、5部政府规章和321件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选取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资阳市市容市貌管理办法》作为“小切口”,探索备案审查与立法工作协同推进的路径,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成果更好运用到立法、监督工作中。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各专委协同配合机制等,有效巩固备案审查成效。
坚持理实交融,加大备案审查宣传力度。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让备案审查工作更加接地气、见实效。开展备案审查专题调研,认真总结提炼备案审查工作经验,努力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圆满完成调研课题,让群众对备案审查制度和依法享有的监督权有更为直观全面具体的认识。同时,实战调研双促进,近年来共撰写的《当好参谋把好关 协助审查维护法律权威》等9篇文章分别在国家、省级刊物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