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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基层立法大有可为

时间 2024-01-19 来源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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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获批;
  建立立法和备案审查专家库;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启动《防灾减灾救灾条例》草案审议;
  出台《关于全面推动自治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
  ……
  一张砥砺奋进的立法成绩单背后,是一年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心关注城市治理、安全生产、民情民意,持续提升民族自治县立法能力和立法质效,以法治护航北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追求。

 

完善立法“格局”  提升法规“质效”
 
  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地方立法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县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将立法规划、立法计划以及有关法规草案按照程序报请审定,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为契机,在严格落实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的同时,及时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对县乡人大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县级部门和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开展立法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不断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
  在有效提升立法能力上,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挖掘社会资源,制定《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选聘6名资深教授、律师专家,建立立法和备案审查专家库;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8个,聘请69名基层立法信息员,实现县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常态化运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北川羌族自治县立法条例》相关规定,逐步优化立法选题、调研论证、意见征询、专家咨询、立法联系点、备案审查等立法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法”优化立法质效。
  

 

坚持立法“为民”  确保法规“管用”
  

 

  如何立出让群众满意的“法”?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北川实际,紧贴发展新需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投资促进、城市管理、矿产资源、防灾减灾等领域,科学编制县五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把立法为民的法治理念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解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规范不合理、执法协作效能不高、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加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精心打磨,修订出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助推城市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法治保障,相关立法经验被中国经济时报宣传报道。
  立足山区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实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深入乡村、地灾点等基层一线,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实地调研、走访群众、与基层干部座谈等方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立法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建议80多条,找出工作机制、救援能力和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短板问题,有针对性起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防抗救等职责,不断强化刚性约束。目前防灾减灾救灾条例草案已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今后还将向社会公众和立法专家征求意见,确保条例务实管用,有可操作性。
  

 充分利用“智库”  拓宽民主“参与”


  2018年3月《北川羌族自治县立法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立法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打下坚实基础。此后,在每部法规的立法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都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将代表和群众全过程参与立法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确保社会公众有机会参与立法选题、法规起草、听证论证、草案审议和修改完善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让“立法之路”满载民意民智。
  这在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用好代表“家、站”履职阵地资源,发挥人大代表宣传政策、接待群众、收集民情、汇聚民智作用,各级代表及时入户走访调研,掌握社情民意,收集梳理对立法及相关工作建议意见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依托各基层立法联络点,建立“立法直通车”制度,充分发挥立法信息员、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群体作用,紧紧围绕小区自治、社区管理、城市管理等基层治理热点、难点、堵点等问题,收集上报立法、执法等方面意见、建议120多条,采纳或部分采纳立法建议意见15条,畅通了民情民意反映渠道,让立法更接地气、直接反映人民意愿。
  

 激发监督“效能”  护航法律“实施”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是人大及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县人大常委会把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之中,采取听取工作汇报、集中视察、走访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北川羌族自治县苔子茶古茶树保护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投资促进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7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宪法法律在北川的全面正确实施。
  北川在全省民族地区率先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关于全面推动自治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推动,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和全社会参与的自治法规实施制度体系。制定《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办法》,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加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注重把自治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与任命干部的履职评价及其满意度测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自治立法在北川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相关工作被中国经济时报专题报道。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21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4件,有效维护了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
  下一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法治北川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以法律“重器”持续护航北川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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