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村民,天干物燥,请注意森林防火,上山不要带火种,禁止焚烧秸秆……”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面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灭火新形势,兴文县大河苗族乡人大主席团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号召全乡各级人大代表自觉践行初心使命,结合辖区地域分布,深入选区、融入网格,冲锋在森林防火一线,形成“乡干+人大代表+护林员”工作模式,义务当好“五员”职责,以实际行动为建成人民幸福的秀美苗乡贡献人大力量。

当好防火政策“宣传员”。全乡7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线下按照主席团议定的联系选民分组,协助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群众派发禁火宣传资料,宣传火源管控规定等知识,告知群众在进入禁火区域后严格遵守禁带火种入林、勿在禁火区域吸烟、烧秸秆、燎地边等各类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规定;线上通过微信群、LED电子屏、村村响广播、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片等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增强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时刻绷紧防火弦。截至目前,兴文县大河苗族乡人大代表共协助张贴标语200余份,发放防火宣传资料20000余张,切实筑牢了防火意识防线。

当好绿水青山“守护员”。构建人大带头、属地负责、源头预防、全域覆盖的防火灾长效机制,40余名人大代表主动参与到15个森林防火宣传检查卡点值守,坚持每天到执勤“摊位”报到,耐心向过往的群众派发防火宣传单,做好进山检查登记,提醒劝导群众不带火种进山,切勿在山林、草地中燃放鞭炮,不在林区吸烟,不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当好野外用火“督查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职能,动员人大代表立足本职、主动作为,联合乡纪委、森防办成立督查组,深入各村护林防火检查点进行森林防火常态化巡查重点检查人员值守、物资储备、应急方案预案制定和防火宣传氛围营造等工作落实情况,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当即反馈给相关负责人员,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各人大代表以选区、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人大代表小组、代表联络站为单位组成巡查巡防组,进村入户,深入山头林区、田间地头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巡防工作,见人就讲、见烟就查、见火就灭,严格做到不留空白、不漏死角,杜绝一切野外不安全用火。截至目前,共开展督查工作40余次,累计排查出林区输配线路、可燃物未及时清理等安全隐患等25起,制止村民野外用火8起。

当好野外禁火“示范员”。乡人大主席团以“我参与,我带头”为口号,号召全乡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风向标”优势,号召全乡各级人大代表率先垂范,带头签订杜绝野外用火、秸秆禁烧承诺书70余份,带头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杜绝野外用火,带头开展秸秆粉碎,坚决抵制焚烧秸秆等有关规定,积极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做祭祀新风尚的践行者,倡导利用鲜花、祭文等方式文明扫墓。要求乡各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进站代表掌握防火常识,增强防火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当好森林火灾“扑救员”。为进一步提升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乡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年龄、专长,通过培训学习,30余名代表与村组干部主动加入到各村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列,主动学习防灭火知识,学习使用灭火器具,提高队伍火情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24小时待命,接受乡防火指挥部调度,配合乡级森林防火专业队应对突发火险,筑牢人民群众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