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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书写好“守护绿水青山”的人大答卷

时间 2024-04-26 来源 广元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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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奋力书写“守护绿水青山”的人大答卷。
  厚植根基,彰显特色,良法善治护航美丽广元。建设生态广元,保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制度、织密法网。近年来,市委始终将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列入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作用,突出“小切口、真管用”,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先后制定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用“小切口”保护大环境,进一步优化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人民日报》2次报道广元推动嘉陵江保护和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协同立法工作。
  靶向发力,督出实效,精准监督助力生态保护。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动人大监督走向“严紧实”,确保依法监督“利剑”出鞘。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不换频道”,先后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和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嘉陵江、白龙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视察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实施情况,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人大保卫战,还百姓以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赢得广泛点赞。坚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跟踪督办、听取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生态环保专项视察等多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有效实施,打出人大监督工作的“组合拳”,进一步增强生态环保监督实效。开展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调研,聚焦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设立生态法庭,加大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力度,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主动履职守护美好家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督促引导广大代表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一线,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守护美好家园的思想共识。落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机构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制度,累计办理有关生态环境方面建议20余条,实现建议成果顺利转化,有力推动广元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以深入开展“三联三助”“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为载体,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森林防灭火宣传督查、义务植树造林、河湖整治等行动,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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