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的资阳,天蓝水碧,青山郁郁……市民沿沱江河畔悠闲漫步,江水悠悠波光粼粼,岸边垂柳倒映水中,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画卷尽收眼底。
近日,资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影响《条例》实施、制约河湖管护的突出问题,以“河湖长制”促“河湖长治”,为筑牢长江上游和沱江中游生态屏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上下联动,汇聚监督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将水环境领域监督当作事关资阳长远发展、人民群众福祉的大事要事,成立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任组长,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农业和农村委、人大代表等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优化成员构成,按照精干、专业、效能原则,从地域贴近性、行业关联性、代表专业性等方面综合考量,确保队伍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组织《条例》集中学习,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专题辅导,着力提升检查组成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坚持上下联动、同向发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整合全市各级人大力量,延伸监督广度与深度,着力提升监督效能,努力实现“1+1>2”的叠加效应。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于执法检查工作全流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河湖管护中的参与、监督和推动作用,积极为河湖长制工作建言献策,向群众广泛宣传河湖长制政策法规和绿色发展理念,凝心聚力推动资阳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暗访抽查,实地检查不马虎
围绕《条例》制度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检查清单和调查问卷,重点聚焦地方政府履职情况、河湖长组织体系构建、河湖长制基层执行、水源地保护治理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重点领域,深入三个县(区)18个乡镇14条河段(水库)实地检查,对雁江区老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乐至县中天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小阳化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安岳县高升河联防联控等重要河湖(库)开展暗访抽查,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河湖管理保护一线实况,全面检视《条例》实施情况,全面梳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条例》规定,自觉扛起管水治水政治责任,聚焦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坚持多元投入、创新机制模式、加强执法监管,持之以恒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辖区内17个国省监测断面水质连续三年优良,沱江干流水质保持Ⅱ类;沱江资阳段被评为全省首批幸福河湖,并入选全国优秀案例;创建省级水利风景区3个、省级河湖公园1个;河湖长制工作跃居全省前列。
审议支招,共助碧水长流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城镇治污设施仍有短板、基层河长履职参差不齐、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效能不高等问题差距,提出要拧紧责任链条增强工作合力、坚持靶向发力突破重点难点、强化协同共治提升治理效能、加大普法力度强化法治保障的审议意见,并及时交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持续加强跟踪监督,督促问题整改,推动《条例》实施。同时,系统梳理汇总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下步《条例》的修订完善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
碧水汩汩、奔流不息;碧水长流、业兴人和。下一步,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以法治之力守护幸福河湖,通过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让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成为资阳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