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大清主任委员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讨论热烈
2014年12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情况汇报。会议由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何大清主持,省住建厅总规划师邱建就《规划》制定的背景和过程作了说明,省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高黄根介绍了《规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省住建厅巡视员李又、副巡视员郑友才,省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何庆,以及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一致认为,《规划》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上位规划,紧密结合四川实际和十余年来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经验,细化相关约束性指标,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新型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以及引导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域城镇发展、推进新区建设、产业优化、产城发展、居民居住条件改善、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体制机制等方方面面,客观反映了四川城镇化发展现状,全面描绘了我省城镇化发展蓝图,体现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四川特点,是指导我省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意义深远。
会上,省人大城环资委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探讨,对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出了意见建议:在结合我省实际的基础上,开宗明义地对新型城镇化进行科学定位和准确定义,正确把握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城镇化率目标,既要防止不讲质量、片面追求速度增长,又要防止畏首畏尾、裹足不前。注重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特别是加大农村、村镇建设投入,努力满足城乡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城镇群建设要注意把握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多点多极支撑、以大带小、大中小相协调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产业发展、工业发展要和规划相衔接,做到时间上同步演进,空间上产城一体,布局上功能分区,推进“两化”互动发展。高度重视城镇化过程中的生态文明建设,防止因城镇化造成用地失控、环境质量下降、生态遭受破坏等问题, 促进形成以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城镇化。规划要与乡村旅游、新村建设、自驾游、农家乐科学衔接,处理好城镇化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防止古镇、古村落和文物保护建筑等历史遗存遭受破坏,努力形成集生态、文化、旅游于一体,保护、整治、开发相融合的良性循环。妥善解决推进城镇化与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土地管理模式,完善各类用地标准,确保土地合理利用。注意能源保障能力建设,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对能源的要求。加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居民就业创业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就业、招工“两难”的结构性矛盾。加强城市建设投融资能力建设,创新新型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培育现代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实现城镇建设投资多元格局。及时修编本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专项方案和政策文件等配套支撑,保证《规划》落地生根。
会议还审议了城环资委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并对委员会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