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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4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时间 2015-07-27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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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0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郑树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四川省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四川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5年7月14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4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06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9.9%;支出6796.6亿元,完成预算的92.7%,增长9.3%;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减去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后,结转结余534.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1亿元,完成预算的97.1%,同口径增长6.6%;支出842.4亿元,完成预算的79.4%,同口径增长7%;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减去补助市县等支出后,结转218.4亿元。全省和省级实现收支平衡。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370亿元,完成预算的155.4%;支出2412亿元,完成预算的83.4%;加上上年结转结余等收入,减去调出资金等支出后,结转478.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4.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4%;支出28.2亿元,完成预算的36.1%;加上上年结转结余等收入,减去补助市县等支出后,结转50亿元。
    201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1亿元,支出35.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后,年末结转结余5.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亿元,支出6.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后,年末结转结余1亿元。
    201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59.7亿元,支出2002.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后,年末滚存结余3151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99.5亿元,支出1232.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后,年末滚存结余2000.3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全省和省级决算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大力推进财税改革,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决算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决算编报的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绩效情况反映不够充分;部分财政资金下达不够及时,结转结余资金较多;部分地区收入质量有所下降,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尚需进一步强化等。审计厅围绕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并首次开展五个省级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揭示了决算编报、重点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并从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健全追责问效机制,并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狠抓财政收支,着力民生保障
    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定力,把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最大限度激活存量资金潜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等重点支出需要。精准实施扶贫开发,完善财政扶贫投入保障机制,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发挥财政扶贫资金最大效益。
    二、深化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
    全面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规定,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2016年开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草案应报人代会审查。加快落实已确定的各项财税体制改革措施,形成叠加效应,释放改革红利。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调整优化政府间分配关系,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重,深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加快转移支付分配下达进度。省对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及分配结果应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优化支持方式,增强经济活力
    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拉动经济增长。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天府新区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完善拉动消费的财税政策,挖掘新兴领域消费潜力。
    四、健全监督体系,强化风险防控
    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监督体系,强化监督结果运用。严格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对9月底仍未启动实施的项目资金应全部收回财政,调剂用于当年重点项目支出。认真落实省委和省人大提出的“扩大人大对预算执行在线监督范围和内容”要求。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及时充分反映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追责问效机制。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应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开。依法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加快存量债务分类处理,防范债务风险。经国务院审定后的存量债务清核结果,应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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