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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二十年 荒野变青山——《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侧记

时间 2019-09-20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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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护天然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维护和改善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环境,1999年1月29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逢条例颁布二十周年之际,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我省民族地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2019年9月2日到6日,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明带领执法检查小组赴阿坝州理县、壤塘开展检查。

  执法检查小组一路走过,车队在阿坝州连绵起伏的青山中穿梭,曾经因为乱砍滥伐而变成荒野的山川土地,被一片片绿意覆盖,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树叶和草木的芬芳。一代人的辛劳和心血走过二十年的时间,悄然将荒野变成青山。

 

理县丘地村:人人都是护林员

 

  “管护费多少钱一亩?”

  “群众自建房屋建材用的是什么?”在理县丘地村,执法检查小组问到当地的村委会工作人员。

  “我们全村,人人都是护林员。”村支书三郎乓朗声回答道,“以前村民建房就要砍木头,现在党的政策好了,老百姓就用现代化的钢筋水泥来建房子。民族地区的房屋,窗户还是喜欢用木头,我们就用老旧木头代替,也有人去成都买现代化的装饰品。”

  “曾经老百姓都觉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在党的政策好了,通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老百姓手里有了钱,也因为天然林保护的效果显而易见,老百姓可以捡松茸、羊肚菌,发展绿色生态农家乐旅游业,慢慢的,大家都有了保护天然林的自觉,在我们村,人人都是护林员。”

 

理县夹壁乡长河坝村:父辈和我都守护在这里

 

  在理县夹壁乡长河坝村的天然林管护站,宽敞明亮的房屋,消防器材、防火设备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一起,墙上挂着《条例》的宣传板、护林员工作职责、防火管辖区域图。护林员泽郎恩波说,“习总书记说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父辈和我,都是这里的护林员。我在这里,不图什么工资福利,就想为子孙后代守住金山银山。”

  夏季,怕少数不自觉的游客野外用火;冬季,过于干燥的空气极易引起火灾。一年到头,不敢丝毫松懈。“年少时我当过兵。曾经眼睁睁的一大片一大片的林子烧成黑乌乌光秃秃的废墟,当时我就哭了。”身高近一米八,铁塔般的护林员说起往事眼眶泛红。“我今年49岁了,还想干到60岁。等我退休前,能找到个接班的,比我年轻,比我有文化的,把我的工作接下,也就能放心了。金山银山,我们自己要守护好。”

 

 

执法检查小组在村民家了解木材、建材使用情况

 

  据悉,近年来,理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天然林管护的战略部署和会议精神,以《条例》为指导,高起点谋划,超常规着力,扎实推进天然林管护工作。全县(含川西林业局)森林覆盖率已经从1998年的33.2%上升到目前的43.83%,水土流失量较1998年减少73.4%,土地荒漠化得到有效遏制,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现象明显减少,人居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壤塘县森林公安局:执法力量保证条例落到实处

 

  “按照《条例》的规定保护天然林,是我们应该做的事。身为国家的执法力量,我们要保证《条例》落到实处。” 壤塘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李涛如是说。

 

 

执法检查小组在森林公安局查阅资料

 

  “森林公安的保障如何?现在的形势如何?偷盗木材的情况严重吗?”执法检查小组在森林公安局查看汇报材料、办案卷宗,了解采伐监管,执法问责的情况。李涛告诉执法检查小组,“我们查到过用小轿车、水泥罐车装运木材的嫌疑犯。现在的情况比以前要好,群众的思想正在慢慢的转变。作为森林公安机关,我们从事的工作就是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保护壤塘的生态屏障。”

 

壤塘县吾依乡章腊村:野生动物偷跑下山了

 

  在壤塘县吾依乡章腊村村民家中,执法检查小组与当地干部、村民亲切交谈,了解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自用材情况,了解干部群众的问题、诉求。“我们这次来,就是要了解《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的,请家畅所欲言。”

  阿坝州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运龙建议:“保护天然林是为了更好的开发。建议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政策与天然林保护有机结合,增加群众的公益性岗位和公益性收入,完善政策配套,调动群众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实现可持续发展。”

  当地林业局的同志告诉执法检查小组,“现在林子恢复了,长好了,山上出现了好多野生动物。有一次还有一头熊跑下山,把我们吓得够呛。有时候猴子成群结队的来,偷老百姓的粮食,领导说简直想去请个训猴人。”

  “交通发达了,我们带着孩子们去过成都,看过了外面的世界,对新的房屋装修材料、电力取暖这些就有了改观。现在不用木材,木材都是捡的老旧木头。不保护大山森林,泥石流来了吓人了。”当地村民说。

 

 

执法检查小组走访村民家

 

  壤塘县在《条例》的贯测落实中,始终将宣传、教育引导贯穿于天然林保护的全过程。通过群众大会、农牧民夜校、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平台,采用“法律七进”的方式,向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宣传《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相关知识,全面调动群众爱林、护林积极性,营造了全民参与、人人爱护的良好社会环境。20年来,森林覆盖率由34.7%提高到58%,每年减少进入大渡河沙量30万吨,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生态更加优良,为建设川西北生态示范区贡献了“壤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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