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预算监督

四川2023年将启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示范点建设

时间 2023-01-04 来源 人民权力报
[ 字号大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探索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建立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制度。1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9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示范点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印发《办法》到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这意味着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将启动预算联网监督示范点建设。
  据介绍,《办法》出台前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决算审查室、财政厅、全省21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决算审查室肯定了这一做法,并对《办法(草案)》进行多处修改。财政厅和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也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办法》分为五章,共12条,其中:第一章主要明确了示范点建设职责分工;第二章明确了示范点选取和确定的流程;第三章提出了示范点软硬件建设、管理和应用等相关参考标准;第四章明确了对示范点建设的检查指导及验收等相关要求;第五章明确办法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根据《办法》,示范点选取与确定坚持基础较好、意愿较强、分区择优、综合平衡的原则。市(州)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报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根据书面申请材料,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量,提出建议名单,征求财政厅意见后,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审批。经审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印发通知,明确示范点建设名单及有关要求。
  《办法》规定,示范点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确定的系统建设标准、系统应用标准、数据联通标准、数据分析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制度规范标准、硬件建设标准、机构队伍标准和所辖县区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周期内高质量完成相关建设工作。示范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示范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推进缓慢、建设不达标、实施效果不好、检查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实施建设的,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将按程序作出暂停试点或取消试点的调整。省级财政将根据建设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示范点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建设期满后,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专家对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实地验收。通过验收的示范点,授牌“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示范点”,并向全省推广建设经验,明确作为全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交流学习点,组织参加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相关工作经验交流。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