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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 2015-09-21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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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分7路赴14个市州开展检查 陈光志做动员讲话。

  9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召开动员会,正式启动《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做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主持会议,副主任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出席会议。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制定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的,是我省在构建“大扶贫”战略格局背景下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省人大常委会即日起至10月中旬,将分7组对各市州扶贫情况进行全覆盖的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照条例要求,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推动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尽快步入法治化轨道。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地各部门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中央、省委关于农村扶贫开发总体要求的落实情况;扶贫攻坚推进工作,特别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整合资源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情况,尤其是项目资金精准到村到户、群众参与监督管理情况,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陈光志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是推进依法扶贫、依法治贫格局的具体实践,是发挥人大职能助力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检查组成员要加强学习,依法监督,充分了解当前扶贫攻坚的总体形势;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力求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有的放矢、务求精准;要落实整改,跟踪问效,把整改贯穿于执法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未查先改,边查边纠;要广泛宣传,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舆论监督,为开展执法检查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遵守纪律,务实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副省长曲木史哈就全省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作了汇报,省扶贫移民局、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汇报了各部门贯彻实施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情况。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采取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重点检查和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组分7个组分别对14个市(州)和14个县(区)进行检查。其余7个市(州),由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当地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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