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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到眉山开展执法检查

时间 2016-06-30 来源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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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2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率执法检查组到眉山,就眉山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眉山市委书记李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万忠,市政府副市长唐宏,市人大秘书长徐智勇陪同。

  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生态、民生和发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天府新区仁寿视高区域的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四川中天丹琪股份有限公司,丹棱县的龙鹄村、梅湾村,以及四川省川南酿造有限公司,深入园区、农村和企业,实地查看了全市“两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边走边看边听介绍,检查组对眉山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尤其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的做法与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眉山市就“两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做了详细汇报。近年来,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动“两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力促进全市水环境和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城乡环境综合质量也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六区县中心城区、95%的乡镇、85%的村庄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和制度化”标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更是连续四年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在听取了眉山市“两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眉山市所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眉山“两法一条例”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执法有力,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注重创新;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干部精神面貌良好,组织保障有力。并希望眉山再接再厉,在现有成绩基础上直面困难和挑战,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开创出更加具有可推广价值的眉山经验,为“绿色发展,美丽四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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