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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宜宾、泸州开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时间 2022-06-21 来源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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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6月14日至17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毛大付带队前往宜宾市、泸州市开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宜宾市朱德旧居、赵一曼纪念馆、叙州区烈士陵园、李庄文化抗战博物馆、李庄镇中心小学,泸州市泸顺起义陈列馆、四川长征干部学院泸州四渡赤水分院、古蔺县红军街、二郎滩红军陈列馆、太平古镇长征遗址等地,详细了解两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情况。

  宜宾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养育了李硕勋、赵一曼等革命先烈。自《条例》实施以来,宜宾市迅速学习贯彻、加强规划引领,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开展调查认定、抓好传承弘扬、从严监督查处等方式,强化工作保障,注重保护管理,深化合作协作,整治违法行为,抓实抓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

  泸州市红色资源丰富,是中央红军长征入川第一城,四渡赤水战役核心主战场,泸顺起义发生地,朱德护国讨袁成名地,留下了毛泽东、朱德、刘伯承等革命先辈的红色足迹,自《条例》实施以来,泸州市坚持高位推进、保护优先、融合发展、传承发扬主基调,确保红色资源“亮起来”“富起来”“活起来”“火起来”。

  现场督导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毛大付指出,宜宾、泸州作为红军长征途径地、川南重要革命地区,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厚重的红色文化。两地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夯实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基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要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从基层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特色经验,进一步提升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水平。要依法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打牢保护传承工作基础,两地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创新推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利用本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深挖两地特色红色资源优势,做好“红红结合”“红绿结合”的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形成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省人大民宗委副主任委员郑蓉,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刘瑛,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委员樊建川,省文物局副局长濮新参加本次检查,宜宾市、泸州市有关领导分别陪同参加所在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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