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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赴自贡市、泸州市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时间 2022-09-27 来源 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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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洪波率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自贡市、泸州市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强调要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强化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担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凝聚强大合力,依法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自贡市张华渣场、市污水处理厂、沱江狮市镇段,泸州市泸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老鹰坵市政排口、江阳区馆驿嘴两江交汇处,围绕长江保护法责任落实、监管执法、普法宣传等,实地检查工业废渣整治、污水处理厂运行、污水溢流问题整治,以及岸线管制、生态修复、捕捞管理、河道采砂、总磷排放、港口航道船舶污染风险控制、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等情况。

 

 

  杨洪波指出,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依法治江护江兴江取得积极进展,法律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要全面掌握法律制度要求,切实落实法定责任,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凝聚长江大保护合力,依法推进各项工作,用法治力量保护长江母亲河。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加快流域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省人大城环资委分党组书记、办公厅一级巡视员张景蓉参加执法检查,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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