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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

时间 2012-10-22 来源 办公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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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机关1号楼302会议室召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四川省省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以及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从11月1日起,省财政厅将实施《四川省省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一是协议供货采购方式更加明确,采用网上竞价和网上直购两种方式,全面提高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透明度;二是协议供货采购程序更加完善,从确定供应商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再到验收货物、出具验收结算书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详尽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三是加强了对采购人、供应商的行为约束,采购人不得随意终止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发出的采购订单。
  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在实施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时,如何办理电子化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手续进行了详细商讨,并印发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申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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