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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财务工作会议

时间 2013-07-30 来源 省人大办公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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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曾省权和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的指示,2013年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财务工作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机关党委、机关纪检组负责人,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事业单位、大成宾馆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省审计厅厅长黄河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机关各部门要对照省级部门已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在今后的预算执行过程中,坚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确保预算执行、财务报销合法合纪合规。
  会议传达了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省级行政政法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川财行函[2013]8号)。按照通知要求,省级行政政法单位“执行进度计划目标原则上6月底应不低于60%,9月底应不低于80%,全年应不低于98%(含基本建设)”,并对预算执行进行考核,“对综合考核得分排名后十位的部门,将根椐情况适当调减下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会议要求,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财政厅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本部门预算执行进度。8月9日前,机关各部门向办公厅书面报送下半年的预算执行计划。
  与会同志还就机关干部财务知识培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咨询费劳务费报销、印刷费管理等进行了广泛交流,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通报了财政部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培训班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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