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方便查询和利用,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整理汇总了1979年12月至2016年12月的四川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共计367个。其中,省级有效的地方性法规202个,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85个,其余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80个。从整理的内容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分为民族宗教、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农业农村、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外事侨务及其它等八类,集中反映了四川改革开放30多年的法治进程和法治成果。上述法规以电子形式存储、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分送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机关档案室、历史陈列室,各市(州)人大常委会。